近日,辩护杨律师依法出席了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的庭审活动,为被告人李某出庭辩护。本次辩护工作围绕案件事实、行为定性及法律适用等核心问题展开。
在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对公诉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全面质证,重点对涉案事件的起因、李某在冲突中的具体行为、参与程度及造成的实际后果等关键问题提出专业意见。辩护人指出,现有证据在证明被告人李某具有聚众斗殴主观故意、实施积极斗殴行为等方面存在疑问,部分证据显示其行为可能属于被动卷入或防卫性质。
在法庭辩论环节,辩护人系统阐述了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强调应严格区分一般性冲突与聚众斗殴犯罪的界限。同时,辩护人向法庭充分说明了被告人李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等从宽处罚情节,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辩护人恳请法庭秉持审慎、客观的原则,综合考量本案的具体情节、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事后补救措施,依法作出罪责刑相适应的公正裁决。庭审结束后,辩护人将继续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