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刑事辩护律师依法会见了因涉嫌走私废物罪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本次会见重点就涉案物品属性、通关程序及主观认知等问题进行了沟通。
会见过程中,律师首先向张某说明了其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义务,随后听取了其对涉案情况的陈述。辩护人重点询问了货物申报流程、检验检疫情况、相关单证真实性及货物实际性质等关键信息,并对现有证据材料进行了初步分析。
律师结合相关法规,向张某解释了走私废物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对“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认定标准及主观要件的司法认定规则,同时就案件核心争议点提供了法律指导。通过此次会见,有助于厘清案件基础事实,为后续法律工作提供参考。辩护人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