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辩护律师依法会见了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蒋某某。本次会见重点围绕涉案财物性质、职务关联性及主观认知等核心问题进行沟通。
会见中,律师首先向蒋某某告知了其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义务,随后听取了其对相关情况的陈述。辩护人重点询问了财物往来背景、职务履职情况、双方关系性质及款项退还意愿等关键要素,并对现有证据材料进行了初步分析。
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向蒋某某阐释了受贿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对“为他人谋取利益”和“利用职务便利”要件的认定标准,同时就案件争议焦点提供了法律指导。此次会见有助于厘清案件事实基础,为后续辩护工作提供依据。律师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