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辩护律师依法会见了因涉嫌走私废物罪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本次会见旨在了解案情基本事实,核实相关证据,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指导。
会见中,律师向张某说明了其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义务,并听取了其对涉案货物属性、申报流程、运输方式及主观认知的全面陈述。辩护人重点询问了货物实际种类与申报内容的一致性、检验检疫手续完备性、相关单证真实性、货物流向及对海关监管规定的认知情况等关键要素。
常州法庭辩护律师结合海关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向张某阐释了走私废物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对“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的认定标准及“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特征。同时,分析了本案中可能涉及的货物性质鉴定、主观明知认定等法律争议点,并就后续程序及权利维护提供了初步建议。
此次会见为厘清案件事实、评估法律风险及制定辩护策略提供了依据。辩护人将依法跟进案件进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