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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涉嫌受贿罪的被告人汤某出庭辩护

2020-12-10 10:00:00 来源:

辩护律师认为,本案指控被告人汤某构成受贿罪的证据体系存在重大疑问,未能形成完整的证明闭环。核心在于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汤某收受财物与其职务行为之间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对价关系。部分款项往来具有人情特征,时间跨度与请托事项缺乏必要关联,难以排除合理怀疑。

即便法庭认定有罪,汤某在本案中亦处于从属地位,依法应认定为从犯。其主观恶性较小,未谋取不正当利益,未造成严重后果。同时,汤某具有认罪认罚、全部退赃、初犯偶犯等多项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社会危害性显著降低。

综上,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辩护律师恳请法庭严格遵循证据裁判原则,依法作出公正裁决。若认定构成犯罪,建议充分考虑其从犯地位及全部从宽情节,在法定刑幅度内大幅从宽处理,优先适用缓刑,体现刑罚的谦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