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如果饭店失火是由于员工的过失引起的,且不构成犯罪,那么根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该员工可能会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饭店失火造成了严重后果,比如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那么相关责任人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咨询专业的常州刑事律师或常州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辩护。同时,如果对消防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还可以通过常州刑事申诉等途径进行维权。